宰相、丞相、相国
宰相,是古代中国辅助君主(含诸侯、帝王等)的最高行政官员的非正式便宜通称而非法制上的名称,宰原为罪人在屋下执事者,后引申为宰制的意思。宰有控制、掌握之意。目接物曰相、省视约相,故相又有交接扶助之意。中国从皇国和王国转换成帝国后正式称谓有丞相、相国等。今日时常称君主立宪国家之总理大臣为首相,即得自宰相之名。
商朝时为管理家务和奴隶之官;周朝有执掌国政的太宰,也有掌贵族家务的家宰、掌管一邑的邑宰,亦管烹杀祭祀,实已为官的通称。因古时祭祀为头等大事,贵族当王后,变成王的首席副手。宰相联称,始见于《韩非子显学》,但只有辽代以为正式官名,其它各代所指官名与职权广狭则不同,而且名目繁多。唐朝宰相人数与名目最多,有:中书令、侍中、尚书左仆射、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与(议、豫)朝政、参知政事、同掌机密等等。汉代丞相以一人为相,唐代的宰相以多人共事为相。
有些朝代会设立左、右丞相(根据皇帝的方向),其地位根据不同朝代对左尊或右尊而不同。例如先秦时代文官尊左、武官尊右,在汉时期,以右丞相为主相、左丞相为副相,到隋唐两宋随周为左尊右卑。元朝依蒙古人习俗也以右丞相高于左丞相,到明初则恢复以左丞相为正职、右丞相为副职。
宰相最早起源于春秋时期。最早见于《韩非子显学篇》: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战国时期,宰相的职位在各个诸侯国都建立了起来。
秦朝时,宰相的正式官名为丞相。汉朝与秦朝相仿,一般称为丞相(金印緺绶,绶紫青色),只是如果称为相国(金印綟绶,绶似绿似紫)的话,地位更高一些,并以御史大夫为副职。汉武帝时,起用了一批儒生当丞相,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而政务中心则转到了内廷。宰相的职权逐渐转移到了尚书台长官的手中。汉哀帝改丞相为大司徒,东汉由司徒、司空、太尉,号称三公,共同执政,权臣则多称大司马。汉献帝建安十三年(208年),复置丞相,由曹操担任。
除了朝廷的宰相之外,由于汉朝采用封建与郡县并行制(也称作郡国制),因此在地方层级上有许多封国(诸如中山国、北海国、赵国等),行政区地位相当于郡。虽然封国的君主为各诸侯王,但只是傀儡,实质的长官,是皇帝派遣的国相,因此王国的国相,实际上相当于郡的太守。此外,各郡国内还有许多县侯的封国,侯国的国相,在品级上则相当于县令、县长。
魏晋时,丞相或相国多为权臣自命,成为了一种篡位夺权的手段。南北朝制度多变,皇帝所与议论政事或委以机密者,即是宰相,官名有中书监、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仆射或将军。其位最尊、权最大者则为录尚书事。
隋朝定三省制,三省长官内史省的内史令、门下省的纳言、尚书省的尚书令都是宰相。唐改内史省为中书省,内史令为中书令,纳言为侍中。唐高宗后,不置尚书令,除中书令、侍中外,以他官加同中书门下三品者才是宰相;玄宗开元后,加衔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
宋朝以同平章事、侍中为宰相正式官名,以参知政事为副,两者同议政事,轮流知印、押班、奏事,合称宰执。从汉朝至唐朝,天子待宰相之礼,逐渐降级,宋太祖废坐论之礼,使宰相站立答话,其地位大降。元丰改制,设宰相二人,首相称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次相称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另设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为副相。政和时,改左仆射为太宰兼门下侍郎,右仆射为少宰兼中书侍郎。靖康间复改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建炎间,再改宰相官名为尚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相为参知政事。乾道间又改为左、右丞相。
元朝以中书省为政务中枢,主官中书令常由皇太子兼领,下为中书左右丞相,再下为平章政事,副职为左右丞及参知政事,各地设有行中书省作为朝廷的派出机构。
明朝初亦设中书省,左右丞相。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借由胡惟庸案,罢中书省,废丞相,由天子亲决国政。宰相制度遂废。后皇帝以不胜庶政之繁,设正五品的内阁大学士协理文书。后内阁职位渐重,但大学士有宰相之实,却无宰相之名,权力受到一定限制,称辅臣,居首者为首辅。
清沿明制,雍正时设军机处,内阁成为闲曹,军机大臣行宰相职责。明、清习惯上都称授大学士为拜相,但无正式宰相名分。清朝末年,清政府仿效日本改革政治制度,成立以总理大臣为首的责任内阁,取代大学士和军机大臣。
在所有的官职中,宰相的变化最多,这是由于君主既需要宰相帮助办理政事,又担心宰相的权位过重,危及自身的权力。明清以后的大学士及军机大臣虽有宰相职责,辅助皇帝,但实际上只是皇权的执行者,没有独立决策权力。虽有大学士和军机大臣专权的情况发生,但他们的权力只是来自君主的信任,而非制度本身,相对下地位并不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