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与女人犬奸
聊斋志异是个多年不第的老秀才所写的神怪故事,作者应试多年始终不第,所以书中有很多对科举不公的批评。然而他没检讨想自己:乡试三年一次,他考了二十几次,每次考官都不同,难道每个考官都瞎了眼,还是自己有问题?或许,他的思路只能写神怪文章,更糟的是即使是虚幻的鬼狐故事,还是充满了龌龊,也充满了假道学。
聊斋就像所有的中国小说一样,淫妇的下场都不好。不是被男人杀了,就是被公狐狸缠住最后色痨而死。
聊斋的妒妇下场也不好,聊斋有两三篇类似的情节︰不孕又善妒的大妇趁男人不在,卖了己生子的小妾。
坚贞的小妾被卖后多次以死明志,买她的男人始终无法对她宣示性权利,多年后她与儿子和丈夫团圆。反而大妇在丈夫走后不甘寂寞,或偷人,或改嫁,或被娘家哥哥半卖半嫁,但下场都不好,老是遇上性无能的老头,心有不甘的大妇一再吵闹之下就被多次转卖。最后被不知情的丈夫买去当妾,结果妻变妾,妾变妻。无数的巧合蒲老头只是要告诉世人善妒的女人下场不好。
有趣的是聊斋里没有世间常见的小妾恃宠凌妻的故事,让我怀疑蒲氏家中一定有位善妒的妻子,那些文章都是老男人对老妻恶毒的咀咒。
悍妒的大妇趁丈夫外出卖了小妾,把妾生子当成亲生儿子扶养长大,儿子长大后继承父业行贩各地。在某地的一间道观中遇上了他的生母,生母被多次转卖已沦落风尘,年华老去后,养了几个姑娘在道观里从事送往迎来的行当。失散多年的母子彼此不知对方的身份,两人在床上相遇,赤裸地做第一次接触,儿子像票客一样的对待那个女人,女人也卖力地侍候那个年轻的票客尽兴后女人盘问男人的家世身分,两人尴尬又戏剧化的相认。
相认的母子从此过着快乐又性福的日子,儿子把女人带回家,每天晨昏定醒的......孝顺。
至于大妇,儿子回家后当然会好好的教训她,用肉鞭子教训。于是妻妾又再度团圆,团圆在儿子胯下。
以上根据聊斋故事中的两篇混合改写,这是小男孩的性幻想,绝不会被假道学的老男人接受,所以蒲松龄的聊斋有妻逐妾,和年轻男人嫖道姑的两个故事,但结局不会是如此。
老男人内心的漪念其实和年轻男人都一样,因为他也曾年轻过,只是如今的无能让他采取防卫性的作为。
老男人,像任何男人一样,自始自终心中还是有着变态的情慾。
聊斋里的故事其实很多背后都有这种变态又有趣的味道。
卷一开头(第十九篇)就有篇名叫犬奸的故事,故事说山东青州有个女人,因为丈夫长年经商在外,耐不住慾火主动和家里养的白狗相奸。故事最后以悲剧收场:正牌男主角回家,久别胜新婚立刻开工,然而吃醋的代工者醋火冲天,跳上床咬死了正在交欢的丈夫。事后女人和狗都被官府处以寸磔的极刑。
从目前发现的化石推断,现代人类的始祖(生物学上被称为智人Homosapiens)约在二十多万年前出现于非洲。智人虽然己有些微的智慧,然而他们的生活和行径其实和其他动物其实没两样。人类真正开始创造文明不到万年。人类最早的文明行为是利用双手与石器,有趣的是还包括豢养狗为帮手,考古发现狗狗在一万二千年来就和人类一起生活。自从狗狗进入人类生活后,女人与狗的关系就相当暧昧,公狗在各方面都能代替男人为女人解决不满足的问题。
女人与狗的情节一直是中国民间古老的传说,童年时也曾听过台湾版类似的故事。有趣的是故事是从家中女性长辈嘴里听来的,这故事对人性是个考验,内容对男人女人都很震撼。不知传述的女性长辈心中是如何看待这件事,又是基于什么心理传述这故事?
自古以来男人一直无法满足女人,大多数的女人会在家中寻找春天,农业社会的大家庭,家中不乏代工者,大伯、小叔、子侄,甚至公公也都虎视眈眈,先天上男人就是带着侵略性的动物,最喜欢搞别人的女人。伦常是丧失性能力的老男人为防卫自我权益设下的限制,当他还有能力时他可从没在意这回事,伦常的身分反而是更大的剌激。
人丁单薄的家庭,女人只好向外发展,让那枝红杏出了墙。最让老男人遗憾的是:屋小、院小,家里那株红杏自然地会开到墙外。还好,除非城镇,早前的社会邻户相隔都很远,有能力采红杏的男人不多,敞门开户的农村办起事来也很不方便。于是有些女人就把念头动到人类的好朋友身上。古来农村家家户户几乎都有养几条狗,所以才有鸡犬相闻的形容词。人狗兽的事不只传闻,也常见。因为狗狗性具上带着肉瘤,办完事后要一阵子女人才能脱身,通常这时候最容易让事情穿梆。
故事的前段蒲氏依着乡野传闻编出人狗的情慾结合,后段的结局却是老男人蒲氏自己的瞎想。
狗的奴性很大,但有趣的是牠的奴性只对主人,地位较低的主妇对牠来说只是一条母狗。通场会以家中的男主人为主子,自居次席。即使有醋意牠不会,也不敢对主人攻击。
另外在狗狗的性生活中,母狗发情时会和无数的公狗交媾,因为单单一只公狗根本不够母狗塞牙缝,公狗也习于轮番上阵,根本不会吃醋。在公狗的世界里,强者优先,最后总会轮到牠,牠没有占有慾,不会吃醋。有占有慾会吃醋的是老男人。
性无能的道学家们总大力攻击性事的罪恶,不时嚷着万恶淫为首。
以前老实的我总讷闷:杀人放火怎会比淫慾的罪恶还轻呢?
后来想通:已经淫不起来的假道学们认为杀人放火不会杀到他头上,所以他就把窃占他的女人视为最大的罪恶。当年他年轻时,他绝不会嚷着万恶淫为首。
性力弱的男人本事不济,对女人会疑神疑鬼。
性力强的男人口味会越来越重,在性事上的做法会越来越变态。因为那档事本身实在不能有什么趣味性的变化。
蒲老头在本文后段还加入了他无耻的幻想,故事里的人狗嫌犯经县府初审后解府覆审。县里派了两个差役押送一人一狗上路。沿途的村庄竟都凑钱贿赂解差,让人狗做现场表演。蒲松龄说:观者常数百人,清初的农村一个村庄也就是数百人,可见人人想看,人人有兴趣看这种人兽表演。假道学说的道德人心根本不存在人们的心里。其实中国人,和所有的人类一样,一向有着丑陋又变态的内心,只是表面装着或戴着一个仁义的假面具罢了。尤有甚者,中国人除了看兽奸外,更喜欢看血腥的官府行刑杀头的场面。每次有杀头总围着一大堆人看,还有人带着馒头来看,因为古老的传说带人血的馒头可治肺痨。这事在十九世纪洋人的笔记和报纸被大力渲染,渲染中国人的愚昧和残忍。
然而蒲氏未提,或根本没想到的一个重点:女人迫于情慾无处发泄,私底下会屈身为母狗和公狗交媾,但大庭广众之下任何人都会有羞耻心,决不肯当着众人的面做观众想看的那种表演。所以除非女人是在差官或乡民强制下,让狗狗逞其兽慾。另外,常看片的人就知道,狗狗和人类差不多,性事上也不是说干就干的超人。片里女人都需帮狗狗做助跑,用手又用嘴费了很大的劲才能让牠上马。蒲老兄把事情想的太单纯了。
聊斋原文:
青州贾某,客于外,恒经岁不归。家蓄一白犬,妻引与交。犬习为常。一日,夫至,与妻共卧。犬突入,登榻,啮贾人竟死。后里舍稍闻之,共为不平,鸣于官。官械妇,妇不肯伏,收之。命缚犬来,始取妇出。犬忽见妇,直前碎衣作交状。妇始无词。使两役解部院,一解人而一解犬。有欲观其合者,共敛钱赂役,役乃牵聚令交。所止处,观者常数百人,役以此网利焉。后人犬俱寸磔以死。呜呼!天地之大,真无所不有矣。然人面而兽交者,独一妇也乎哉?
异史氏为之判曰:会于濮上,古所交讥;约于桑中,人且不齿。乃某者,不堪雌守之苦,浪思苟合之欢。夜叉伏床,竟是家中牝兽;捷卿入窦,遂为被底情郎。云雨台前,乱摇续貂之尾;温柔乡里,频款曳象之腰。锐锥处于皮囊,一纵股而脱颖;留情结于镞项,甫饮羽而生根。忽思异类之交,直属匪夷之想。尨吠奸而为奸,妒残凶杀,律难治以萧曹;人非兽而实兽,奸秽淫腥,肉不食于豺虎。呜呼!人奸杀,则拟女以剐;至于狗奸杀,阳世遂无其刑。人不良,则罚人作犬;至于犬不良,阴曹应穷于法。宜支解以追魂魄,请押赴以问阎罗。(草湳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