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宗事件
骨宗事件,又作水沙连事件或水沙连之乱。雍正年间,汉人大量前往台湾拓垦,水沙连诸社因生活空间遭挤压,遂以邵族水社头目骨宗和其子拔思弄、水里万为首,对于平地汉人进行一系列出草猎首等行动。出山杀人活动始于雍正三年(1725年)农历3月起,迄于翌年11月,死亡人数为62人、耕牛140头、焚烧房屋近百间。清廷在雍正四年(1726年)在12月4日发起水沙连之役,12月16日擒拿肇事首领骨宗,将涉案人员押解下山,水沙连诸社同意归顺清廷,事件由是落幕。
水沙连诸社(分布约今南投县日月潭一带,此区域原住民族群以邵族为主)原本归顺清廷;康熙60年(1721年)三月,朱一贵事件爆发,水沙连诸社趁乱杀通事、自此拒不纳饷。
同一时期,亦参与朱一贵事件的潮籍领袖杜君英、杜会三父子率军往诸罗县以北地区逃窜,清军追缉多时,才于该年九月落网。朱一贵事平之后,清廷鉴于诸罗县幅员过广,不易管理,便于雍正元年(1723年)于虎尾溪以北、大甲溪以南设置彰化县,县城设于半线庄(今彰化市),并将原在诸罗县(今嘉义市)之北路协镇移驻到彰化县,便于北控淡水、南驭诸罗,大群汉人随之徙来,由是迫近中部山区原住民的生活圈。
雍正二年(1724年),因平叛来台的福建水师提督蓝廷珍在旧张镇庄处设立蓝张兴庄(约今台中盆地南缘),报垦立户陞科,申办垦照蓝张兴,引渡漳州移民偷渡来台开垦农田、辟建水圳,拓垦地区迫近水沙连总隘口(今南投县名间乡)附近区域,造成水沙连地区各社原住民的传统领域与生活空间受到压迫。
雍正三年(1725年)起,清廷在台湾设立战船建造厂,故于台湾内山处广设军工寮(或作军功寮)以便伐木,中部地区匠寮多设于今彰化、南投及台中交界的丘陵地区,随着匠寮朝内山区域推进,汉人亦竞相往山区垦殖,益加侵扰水沙连诸社原住民生活环境。
此外,彰化县首任知县谈经正于雍正二年(1724年)上任,翌年八月因打廉庄案注 1]革职,到继任知县张缟于雍正四年(1726年)上任期间,彰化县事务由诸罗县知县孙鲁代为署理,而诸罗县治远在今嘉义,并无法有效第一时间处置或通报骨宗出草状况,又为一事件拖延之导因。
出草
雍正三年(1725年)农历八月至雍正四年(1726年)十二月间,水沙连地区各社原住民以水社土目骨宗为首,对清政府叛乱并拒绝纳饷,向西扩张出草领域,于今台中南屯、彰化社头、云林斗六一带猎首,使生活在平地的汉人遭受极大冲击。
镇压
雍正四年(1726年),内山原住民出草不断,清廷决意兴兵镇压,年中开始征召军队及壮丁,并结合平埔族人组成数千人的讨伐军队,采南北夹击为讨伐策略,史称水沙连之役。
12月3日两路军同时出发。巡台御史索琳、台厦道吴昌祚率领由南港竹脚寮(今社寮)进攻水社,北港由淡水同知王汧、参将何勉从南投社出发进攻哈里难社注 2]。12月11日,南路军守备锺日昇、千总蔡彬在骨宗一社内(即水社)找到首级八十五颗注 3]。12月13日,以何勉为首的北路军顺利擒获水社首领骨宗、麻思弄。嗣后,清军持续对出草涉事者展开清查逮捕,包括骨宗父子在内,猫里眉社(泰雅族)亦有人犯参与其中。12月16日清军顺利逮捕二十余名涉案生番,12月17日监军索琳先行率役下山,总统吴昌祚逮捕残兵,12月27日才率同何勉、王汧循埔里下山,并在半线社与索琳会合。
雍正五年(1727年)正月9日,吴昌祚率军押解涉案生番前往台湾府城发禁,喧腾中台湾一时的骨宗事件至此落幕。
后续
水沙连之役一平,水沙连周遭诸社(含邵族、布农、泰雅、赛德克族)沿路被招抚,表达愿意纳番饷者各社人口共4,445名。首犯骨宗与猫着被判斩立决,二犯被押解至北路番子山口,枭首示众。拔思弄等十三人则判斩监候,又水里万等五人照为从例枷责,发落于省城之中永久监禁。民风原本强悍的邵族,猎首习俗乃绝,邵族也因为势力大幅衰退,无力抵御汉人拓垦脚步,从此清政府势力渗透内山区域,间接导致嘉庆年间的郭百年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