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最后十年做了什么
关于秦始皇,我们还能说些什么?这是使人颇感困惑的一个问题。最近我经过思考,有些话还想说一说。首先,是要摆脱汉人过秦评论的一些影响,对某些记载的思想倾向也应注意;其次是对秦始皇的分析要具体、再具体。现以秦始皇的最后十年为例,略加述说。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关于这一年的记载内容甚多,除了立皇帝尊号,制定各种礼仪制度外,还有分天下为36郡、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统一文字等,这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当然还有其他一些内容。为此,秦始皇所花的时间、精力,所需的智慧、魄力,研究者怎样去想象都可以。前220年,始皇巡陇西、北地,治驰道。前219年,始皇东行郡县,上邹峄山,立石。与鲁诸儒生议刻石,颂秦德。议封禅望祭山川之事,乃遂上泰山,立石。南登琅琊,大乐之,留三月,乃徙黔首三万户琅琊台下,复十二岁。
前218年,始皇东游,至阳武博狼沙中,为盗所惊。前217年,无事,但《通鉴》有使黔首自实田的记载。前216年,始皇微行咸阳逢盗兰池。关中大索二十日。前215年,始皇之碣石刻碣石门,坏城郭,决通堤防。始皇巡北边乃使将军蒙恬发兵三十万,北击胡,略取河南地。前214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谪遣戍。西北斥逐匈奴,以为三十四县,城河上为塞。又使蒙恬渡河。前213年,谪治狱吏不直者,筑长城及南越地。议焚书。前212年,除道九原,抵云阳,堑山堙谷,直通之。(《通鉴》云:千八百里,数年不就。)隐宫徒刑者七十余万人分作阿房宫、骊山。立石东海上朐县中,以为秦东门。因徙三万家丽邑,五万家云阳,皆复不事十岁。坑儒。前211年,东郡陨石。黔首(?)或刻其石曰:始皇帝死而地分。尽取石旁居人诛之。卦得游徙吉。前210年,始皇出游,上会稽,祭大禹,而立石刻颂秦德。七月丙寅,始皇崩于沙丘平台。(按:此次历时九个月)
从司马迁的这些记述看,在秦始皇的最后11年(含去世的当年)中,秦始皇有5年巡行各地(前216年的微行咸阳不算)。未出巡的年份,他也以不同的方式关注着各地,如前214年之略取陆梁地,前213年之筑长城及南越地(《正义》谓戍五岭。《通鉴》作处南越地),前212年在作阿房宫的同时还有除直道以及徙民丽邑、云阳之举。
从始皇出巡及其对全国关注的情况看,明显是一个巩固统一的政治问题,可作如下分析。
第一,秦始皇多次而且主要是巡行东方郡县。这是因为东方是原六国之地,东方郡县是在统一战争中新设立的郡县,情况如何?秦始皇去巡视一番,正表现出他的眼光和魄力。他不辞劳苦地出巡,条件是比较艰苦的,汉人所谓修驰道是天子之道的说法,恐怕始皇出巡并未享受多少;相反,记载中常常反映出出巡时逢大风、遇水波恶、甚至风雨暴至,休于树下等,这和后世隋炀帝游江都不应相提并论,而且还要承受为盗所惊等风险。这里所说的盗即六国旧势力的反抗,在当时是一个非同小可的问题,也与他出巡的目的有关。
东巡中做了些什么?记得较多的是刻石颂秦德。汉人强调的是歌功颂德,但如果具体分析刻石的内容,应该视为一种政治宣传,其中包含着一些政治主张。在已有的研究中,研究者已从不同角度涉及到这样的问题,如经济史的研究中注意到诸产得宜,皆有法式,思想史的研究中注意到儒、道各家的思想。巡行的当中,秦始皇有各种各样的活动,包括封禅,祭祀名山大川之类,也有一些当与巩固统一有关,如上述前219年徙民于琅琊台下之类。这好像是现场办公一样,就地解决一些问题。另外,经过巡视了解,也有为日后作某些决定参考之意。前212年,秦始皇未出巡,但有立石以为秦东门之措施,应该就是他前几年视察之后为东部边界所作的结论。
第二,秦始皇北巡,目的是为了对付匈奴。毋庸置疑,匈奴是一个长期的边患,秦始皇两次巡视北边以及发兵击胡、修长城等等,取得了一段时间胡人不敢南下牧马的成绩,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这里顺便分析一下亡秦者胡也的问题,史书记载因此而派蒙恬发兵击胡。《史记》《集解》引郑玄之说,胡是胡亥。我看这个说法有问题,卢生等人奏录图书之事,即始皇二次巡北边之说,是前215年,距始皇去世还有6年,当时胡亥只有十四五岁,而且他是始皇的第十八子,还有始皇怒扶苏也是前212年的事。卢生前215年预言胡亥亡秦,恐怕是东汉郑玄的臆想。分页:2/3页上一页123下一页
第三,秦始皇为巩固统一的操劳,还有一个重要方面,那就是平南越。也许他没有来得及南巡,但前214年以谪戍南岭的记载却是确凿的,较早的记载还有《淮南子人间训》、《淮南衡山列传》等几处更具体的材料。《通鉴》综合记述说:以谪徙民五十万人戍五岭,与越杂处。秦代初平南越,这应该是一个大手笔。
平南越的问题,和以上论述的其他问题一样,其中自有功过是非值得评论。仅以徙民一事为例略作分析:当时的徙民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徙黔首,如前所引,那是有复不事十岁等措施的,其目的包括充实新县之类;另一种情况是以谪徙民或徙谪实之,包括尝逋亡人、赘婿、贾人,还有谪狱吏不直及覆狱故失者等等。戍五岭、筑长城是如此,作阿房宫、骊山也是隐宫徒刑者七十余万人。除了对赘婿、贾人的歧视值得分析外,其他可说是各种罪犯和有过失的人,这或者反映刑罚太滥,使罪犯面扩大,但也不一定都是罪犯,后来的南越王赵佗(原为真定人)就是当时到南海去的,秦时用为南海龙川令,也许是个带兵官。但如果悉指罪犯发配、充军,这种前有先例后世也沿用的办法,其利弊当然也值得进一步分析。总之,秦始皇在最后十年,做了那么多大事,应该说是颇有建树的。有人说他建树中包着破坏,善行中蕴着恶德,事实已如上述,可以作具体分析、评论。
当然,在最后十年的大事中,还有修宫殿和修骊山墓的内容,这虽然是历代帝王都有的行为,但由70多万刑徒分作,规模确实不小,与北逐匈奴、南戍五岭、筑长城、修驰道、通直道等加起来,兵徭役之重确实是一个大的社会问题。不过,具体分析也有可注意之处:首先是修宫作墓者明确指为刑徒;其次,虽然已出的秦俑坑规模确实不小,但宫和墓是否如后人所描述的那样宏大,恐怕也是可以考虑的,考古学者对阿房宫的实地调查,应该说不会像夸张描述的那样;再次,阿房宫之类的工程是否都最后完成了,也是成为问题的;最后,始皇在使用劳力方面也不是毫无顾忌的。例如,始皇尝议欲大苑囿,东至函谷关,西至雍、陈仓。优旃曰:善。多纵禽兽于其中,寇从东方来,令麋鹿触之足矣。始皇以故辍止。(《史记滑稽列传》)作这些具体分析,或者可以对秦始皇最后十年的总评价有些帮助。
至于对秦始皇最后十年的种种政策、措施的具体分析,也当如此。重新审视汉人的记载和评论,在鉴别史料的基础上,作具体、再具体的分析,或者有利于秦史乃至整个秦汉史的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