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到底偷了哪些税款,范冰冰偷得什么税
范冰冰真的偷税漏税吗?
是事实。
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
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扩展资料
处罚结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管辖,江苏省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参考资料:央视网《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
范冰冰为什么淡出娱乐圈去了美国?
因为偷税事件。
2018年10月3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江苏省税务局获悉,2018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即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
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10月3日,范冰冰刊登致歉信。致歉信中表示,对税务机关调查后,依法作出的一系列处罚决定,完全接受。将按照税务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人物评价
范冰冰因金锁一角大红以来,虽接演过不少影视剧,获得过各类大奖。但人们往往更愿意谈论她红毯上惊艳的身影和似是而非的绯闻。
出众的容貌让众多导演看到了她,可塑性强让她备受时尚杂志青睐。美貌为她带来了机遇,也因此备受争议,面对扑面而来的质疑,她在用自己的努力证明自己是个有实力的“花瓶”。
范冰冰是如何偷税的,为什么不坐牢?
她是以拆分合同的方式偷税的,就是所谓的阴阳合同。她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的,此前也没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