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发表护法宣言
在91年前的今天,1922年8月15日 (农历6月廿3),孙中山发表护法宣言。
1922年8月15日,孙中山发表护法宣言。
8月9日下午,孙中山离永丰舰,乘英舰赴香港。
孙对随行人员表示:1息尚存,此志不懈,并通电前方将士,令李烈钧率各省之义军集合粤境,同心戮力,讨此逆贼。
10日,孙中山由香港赴沪。途中,孙中山批评联省自治说:中国此时所最可恶者,仍在各省借名自治,实行割据,以启分崩之兆耳。
15日,孙中山在上海发表宣言:(1)护法当以合法国会自由集会、行使职权为目的。(2)实行6月6日宣言所说的军工计划;(3)发展实业;(4)尊重自治,惟不容军阀任自治之名,阴行割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