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党纲》公布
在97年前的今天,1923年1月2日(农历1922年11月16日),《中国***党纲》公布。
1923年1月2日,中国***公布了自己的《党纲》。《党纲》分3民主义和5权宪法两部份,阐明了3民主义和5权宪法的基本内容。
《党纲》在第1部份即3民主义部份中规定:民族主义以本国现有民族构成大中华民族,实现民族的国家;
民权主义谋直接民权的实现与完成男女同等的全民政治,人民有选举权、创制权、复决权、免职权;
民生主义要避免劳资阶级之不平,具体实行的办法是,国营实业属于全民,由政府经营管理;平均地权,由国家规定土地法;革新货币制度。
《党纲》在第2部份即5权宪法部份中规定:5权宪法包括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监察权、考试权,并以5权分立作为5权宪法的原则,完成民国更进步的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