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签订《缅甸条款》
在127年前的今天,1886年7月24日 (农历6月廿3),中英签订《缅甸条款》。
1886年7月24日,中英签订《缅甸条款》,清政府被迫承认英国占据缅甸。
中法战争后,英国为了与法国在中国西南的权势相对抗,于1885年11月借口缅王罚款英木商公司案,出兵俘虏缅王锡保,次年元旦照会清政府,宣布上缅甸并入属印度。刚签订《中法新约》不久的清政府自然不敢加以反对。7月24日总理衙门大臣奕劻与英国前署驻华公使欧格纳在北京签订中英会议缅甸条款。共5款。主要内容:1、英国允许缅甸每届10年循例向清王朝进呈方物1次;2、清政府承认英国在缅甸获得的主权;3、中英两国应派员勘定中缅边界和另立边界通商事务专章;4、英同意暂缓派员由印入藏,但原则上规定了藏印边界通商。但是事实上英国并没有放弃对西藏的侵犯,1888年3月就发动了武装侵藏战争。
总理衙门大臣奕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