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经济区成立
在26年前的今天,1994年1月1日(农历1993年11月20日),欧洲经济区成立。
1994年1月1日,由欧洲共同体12国和欧洲自由贸易同盟7国中的奥地利、芬兰、冰岛、挪威和瑞典5国组成确当今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欧洲经济区正式成立。欧洲经济区的诞生不但改变了欧共体与欧洲自由贸易同盟的关系,同时也对西欧联合及世界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
欧共体和欧洲自由贸易同盟关于建立欧洲经济区的假想始于1984年,但直到1990年6月双方才开始正式谈判。在共同决策捕鱼区、货车过境和共同发展基金等问题上,双方曾1度分歧甚大,谈判几次出现僵局。但出于共同的利益斟酌,双方终究还是达成让步,并于1992年5月2日在葡萄牙的波尔图正式签署了建立欧洲经济区的协议。该协议本应在1993年1月1日生效,但在批准进程中又出现波折。
1992年12月6日,瑞士就条约的批准举行公民投票,结果由于50.3%的居民反对而否决了瑞士加入欧洲经济区。鉴于列支敦士登和瑞士在司法和行政上的特殊关系,瑞士的否决使列支敦士登也没法加入欧洲经济区,致使欧洲经济区的范围由原来的19国缩小到17国。瑞士的否决不但使得欧洲经济区协议推延生效,同时也带来1系列具体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如何弥补因瑞士退出而酿成的共同发展基金的短缺。原协议规定,欧洲自由贸易同盟国家应向欧洲经济区内南方欠发达国家提供20亿欧洲货币单位的发展基金,其中瑞士应承当总金额的27%。经过几个月的协商,欧共体和欧贸联双方于1993年3月17日再次签署《欧洲经济区补充协议》,对原条约进行了补充和部份修改,通过采取减少基金贷款利息补贴的办法,为欧洲经济区的建立扫清了障碍。由于这些细节问题,欧洲经济区的成立被推延了整整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