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日内瓦协议签订
1954年7月21日 (农历6月廿2),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日内瓦协议签订。
范文同带领的越南代表团代表河内发言
1954年7月21日,在日内瓦会议上签订了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日内瓦协议。
1954年1月26日,根据同年2月柏林4国外长会议的建议,在日内瓦召开讨论和平解决朝鲜半岛问题和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的国际会议。5月8日至7月21日会议讨论印度支那问题。参加印度支那问题讨论的有中、苏、美、英、法5国和越南民主共和国、老挝、柬埔寨和南越保大政权。5月7日法军在奠边府战役中惨败,改变了全部印度支那战场的情势。6月18日,主张停战的孟戴斯-弗朗西斯政府上台,7月20⑵1日,达成关于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各种协议。它包括《日内瓦会议最后宣言》、《关于在越南停止敌对行动的协议》、《关于在老挝停止敌对行动的协议》、《关于在柬埔寨停止敌对行动的协议》等文件。主要内容有:预会国保证尊重印度支那3国的主权、独立、统1和领土完全;结束在3国的敌对行动;3国不得参加任何军事团体,不容许任何外国在3国的领土上建立军事基地;以17度线、9号公路稍北为军事分界限,越军在线北集结,法军在线南集结;划出老挝的桑怒、丰沙里为寮国抗战政府军队集结区;法军在协议规定期限内从印度支那3国领土上撤走;老挝和柬埔寨在1955年内举行全国自由选举,越南在1956年7月内举行全国自由选举,以实现该国在民主基础上的统1。
美国没有在《最后宣言》上签字,但声明将不使用要挟或武力妨碍协议的实行。8月31日,印度支那停战。日内瓦协议是印度支那人抗法战争的成果,有益于印支3国的独立。
最后1批法***官依依不舍地离开河内把该市交给越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