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支那停战协定签定
1954年7月20日 (农历6月廿1),印度支那停战协议签定。
印度支那停战协议(Agreements on The Cessation of Hostilities in Indo-China),为1954年7月20日法国在日内瓦与北越、南越、老挝、柬埔寨签订的协议。参与者还包括中国、苏联与美国。
印度支那停战协议内容规定:法国在越南、老挝、柬埔寨停止敌对行动,在印度支那全境实现停火。法国政府将尊重越南、老挝、柬埔寨的独立、主权、统1和领土完全,从印度支那3国撤退其军队。越南以北纬107度线以南划出临时军事分界限,并建立非军事区;3国分别进行自由选举,在民主基础上的独立和统1﹔3国不参加任何军事同盟﹐任何其他国家不应在其的领土上建立军事基地﹐不干涉其内政﹔成立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以印度、加拿大与波兰为其成员。
1954年8月,法属印度支那停战,而越南、老挝、柬埔寨3国也因此宣布独立。但是北越由于迟不进行自由选举,致使南北越的长时间分裂。而且美国也没有签字,只保险让协议在不受要挟之下被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