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土地会议
在66年前的今天,1947年7月17日 (农历5月廿9),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土地会议。
这位分得了土地的老贫农,心中乐开了花。
1947年7月17日-9月13日,中共中央工委在西柏坡村召开党的全国土地会议,刘少奇主持会议并作了报告和总结。会议总结了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唆使》发布以来土地改革的情况,会议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土地法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是在全国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纲领。
《中国土地法大纲》共16条。其主要内容: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乡村中1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乡村中其他1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少。统1平均分配,抽肥补瘦;在平分土地时应注意中农的意见,并允许中农保证有比1般贫农所得土地的平均水平略高的土地量;为保证土改的完全进行和纯洁党的队伍,提高党的战役力,会议还决定结合土改普遍整理党的组织。在党内展开以3查(查阶级、查思想、查风格)3整(整理组织、整理思想、整理风格)为内容的整党运动。会议没有构成纲领性总结,左倾毛病也进1步得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