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鼓舞科技人员合理流动
1986年7月9日 (农历6月初3),中央鼓励科技人员公道活动。
在合肥市人材交换会上,人事部门在登纪要求活动的技术干部。
1986年7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增进科技人员公道活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领导为人材公道活动创造条件。在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科研项目人材需要的条件下,鼓励科技人员到工农业生产第1线,支援中小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从城市到农村,从大城市到中小城市,从内地到边远地区去工作。照中央的有关部署,逐渐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凡使用不当,难发挥作用,又未作调剂的科技人员,可以解雇。鼓励企业事业单位通过实行联合和技术协作,和适用科技人员调动借调、兼职等多种情势,调解技术气力余缺,发掘本地人材,启用有技术、有专长的职工充实中小企业、城乡集体企业的技术气力。科技人员调离原单位不得私自带走原单位的科技成果、技术资料和装备器材等,不得泄漏国家机密或侵犯单位技术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