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维喜事件
在174年前的今天,1839年7月7日 (农历5月廿7),林维喜事件。
1839年7月7日(清道光109年5月2107日),1批英国水手在9龙尖沙呢行凶,殴打当地居民,其中林维喜因伤重于第二天身死。案发后,林则徐严令义律交出凶犯抵罪。义律拒交凶手,企图以1500银元购买死者家属私了,并且,公然疏忽中国法律主权,在1艘英国船上自行开庭审判,以该犯法不发觉为词,对5名凶手仅处以3⑹个月的监禁与60-80元的罚金。
8月15日,林则徐下令停止供应英船柴米食品,布告澳门人民3日内撤回为英商雇佣的中国买办与工役,向英国侵犯者作了坚决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