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帝下谕奖励新学人材
在115年前的今天,1898年7月5日 (农历5月107),光绪帝下谕嘉奖新学人才。
1898年7月5日,光绪帝下谕嘉奖新学人才,谕令说:各省士民著有新书,及创新法,成新器,堪资实用者,宜悬赏以劝。所制器给券,限年专利售卖。其有独力创建学堂,开辟地利,兴造枪炮厂者,并照战功例赏励之。12日,清廷颁布《振兴工艺给奖章程》,共12款,具体规定了嘉奖办法。在中国近代,这是第1次从法律上提倡、保护和嘉奖从事科技及创办各种实业。它起到了鼓励士大夫从旧学转向新学,和增进农、工、商各种实业发展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