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立宪
在81年前的今天,1932年6月24日 (农历5月廿1),泰国立宪。
1932年6月24日,暹罗(泰国)资产阶级和军人联合发动宫庭***。
1928年,留学欧洲的知识份子受西方自由、同等思想影响,在暹罗建立民党,提倡人权与自由。反对贵族专政,主张建立君主立宪政体。1932年6月24日清晨,陆军少壮派军官披耶帕风中校带领的***军队占据王宫,并逮捕王室成员和政府要员410余人,控制首都曼谷。
当晚,民党代表会面国王拉玛7世,要求实行君主立宪,成立国民议会。民党领导人广泛宣扬***的主旨,并发表比里-帕侬荣起草的***宣言。揭穿独裁政权的弊端,提出实行民主改革的6条施政纲领。
6月27日,国王签署民党起草的临时宪法,规定国家权利属于人民,国王权利遭到削弱与限制。***结束了君主制政体,建立起君主立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