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颁发剃发令
在368年前的今天,1645年6月15日 (农历5月廿2),清代颁发剃发令。
汉族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视衣冠衣饰。《孝经》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汉人成年以后就不可剃发,男女都把头发绾成发髻盘在头顶。满族的发型与汉人悬殊,该族男子把前颅头发剃光,后脑头发编成1条长辫垂下。汉人的服装汉服以交领、右衽、无扣等为主要特点,满装的主要特点是立领、对襟、盘扣等。
清代由居于中国东北的满族人建立。在入关之前,满族统治者在关外已然推行剃发易服政策。对被征服的汉人1律强令改变发式、更换服装,投降的明代将士也必须剃发易服,作为臣服的标志。
清军于1644年(明崇祯107年)入关时曾颁发剃发令,因引发汉人的不满和反抗,因而公然废除此令。1645年清兵进军江南后,汉臣孙之獬遭到其他汉大臣的排挤,恼羞成怒之下向摄政王多尔衮提出重新颁发剃发令。因而,1645年6月15日多尔衮下令再次颁发剃发令,规定:全国官民,京城内外限10日,直隶及各省地方以布文到日亦限10日,全部剃发。其履行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在发布剃发令的同时,还颁布了易服令, 1645年7月9日,清廷颁布易服令规定官民既已剃发,衣冠咸宜遵本朝之制。汉族人民为保护世代相承的文物衣冠进行了此起彼伏的斗争。清代统治者对此进行了暴力弹压,例如1645年产生的嘉定3屠事件即与剃发易服有关。此起彼伏的斗争历经37年之久,终究结果是满族封建统治者获得成功,汉族大部份生者都剃发结辫,改穿满族衣冠;坚持不愿更换衣冠者要末被杀,要末逃到海外,要末遁入空门,带发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