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参加爱情问题大讨论
在90年前的今天,1923年6月12日 (农历4月廿8),鲁迅参加爱情问题大讨论。
鲁迅
1932年6月12日,鲁迅著文。参与爱情问题大讨论。
进入6月,全国性的爱情问题大讨论愈发热烈,讨论者各持己见,互不相让。1位叫梁国常的作者说:谭熙鸿为北京大学教授,既本身受太高等教育,又为全国最高学府的师表,所以他受道德的制裁,应当比普通1般人严紧的几倍。1位叫张县民的作者说,张竞生既然主张爱情可以变迁,那自己也应当加点谨慎才是。南开大学的黄慎独也表示不由要为张竞生捏1把汗,由于他其实不是条件最完备的人,如果他的妻实行他的爱情定则,也会有可能变心。
6月6日,1位叫钟孟公的作者写信对编者提出忠告,主张终止这场讨论,由于他认为这些文章除足为中国人没有讨论的资历的左证以外,毫无别的价值;不登这些太说不过去的言论,既使读者免于白费精神,也是体惜作者省得献丑。
鲁迅在6月12日的《晨报副刊》上读到钟盂公的来信后,立即致函孙伏园,反对截止讨论。他说:先前登过210来篇文章,诚然是古怪的占多数,和爱情定则的讨论无甚关系,但在另外一方面,却可作参考,也成心外的价值。这不但可以给改革家看看,略为惊醒他们黄金色的好梦,而足为中国人没有讨论的资历的左证,也就是这些文章价值之所在了。对主张爱情可以变迁,要谨慎你的老婆也会变心不爱你和对教员应当格外严办之类的言论,鲁迅觉得非常有趣,使人看之茫茫然惘怅惘,倘无报章讨论,难于听到这些名言。
至于揭出怪论是不是会使作者出丑的问题,鲁迅认为:(1)甲们以为可丑者在乙们或许以为可宝,全下1定,正不必乎替他人如此操心;(2)丑不能遮盖,由于外面遮上了,里面仍然还是腐烂,倒不如不论好歹,1齐揭开来,大家看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