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立宪法议》发表
在112年前的今天,1901年6月7日 (农历4月廿1),梁启超《立宪法议》发表。
1901年6月7日,《清议报》刊登了梁启超的1篇《立宪法议》的文章。梁启超在这里头1次提出了豫备立宪这个主张。他在文章中把世界上的政体分为3种:君主独裁政体、君主立宪政体和民主立宪政体。
他认为:民主立宪政体,施政方针变动太多,选举总统时竞争太剧烈,对国家不利;君主独裁政体,君民之间尖锐对峙,人民极苦,而君主和大臣也极危;只有君主立宪者,政体之最良者也。但是,梁启超又说,根据中国目前的条件,特别是根据国民现有的程度来看,还没有资历实行君主立宪,只能从事豫备立宪。他说:立宪政体者,心民智稍开而后能行之。日本维新在明治初元,而宪法实行在20年后,此其证也。中国最速亦须10年或105年,始可语于此。对如何从事豫备立宪,梁启超也在这篇文章中作了补充说明。从此,康有为、梁启超1派政治活动的主要口号,由尊皇、剿匪勤王转为争取实现豫备立宪,并以此作为同资产阶级***派相对峙的主要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