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同俄国政府签订《中俄密约》
在117年前的今天,1896年6月3日 (农历4月廿2),清政府同俄国政府签订《中俄密约》。
1896年6月3日,清政府特使李鸿章同俄国财政大臣和外交大臣在莫斯科签订《御敌相互支援条约》,即《中俄密约》。这是沙俄以共同防治日本侵犯为借口,贿赂李鸿章,利用沙皇尼古拉2世举行加冕仪式的机会签订的。《中俄密约》共6款。主要内容:1、如果日本侵犯俄国亚洲东部或中国、朝鲜领土时,中俄两国共同出兵并相互接济军火、食粮;2、开战时,俄***舰可驶入中国所有口岸;3、允许俄国在黑、吉两省修筑铁路直达海参威;4、任什么时候候,俄国均有权通过该路运送军队和军需品;5、有效期15年。从此,沙俄侵犯权势进1步深入中国东北3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