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虞呼吁男女平权


在96年前的今天,1917年6月1日 (农历4月102),吴虞呼吁男女平权。

吴虞

1917年6月1日,吴虞以妻子吴曾兰名义发表文章《女权平议》。

他在文中说,由渔猎生活之同等夫妻时期,入于耕牧生活之独裁夫妻时期,则妇女失其自由,为男子之财产,为男子之奴隶矣。独裁时期之妇女,出则听命于夫,入则听命于翁姑,幽闭闺阃,不能自主,1无所知,1无所能,与6畜无异,只知饮食,只知养子。以此辈无知无能之人为群男之母,则举国男子当幼稚之时,不受其害者鲜矣。吾国专重家族制度,重名分而轻人性,鄙弃国家之体制道德法律并为1谈,礼刑所出,其义根本于儒教。孔氏常以女与小人并称,安能认为主张男女同等之人?且吾人所争同等,为法律上之同等;所争自由为法律内之自由;非无范围之同等,无穷界之自由。而天尊,地卑,扶阳,抑阴,贵贱,上下之阶级,3从7出之谬谈,其于人性主义,皆为大不敬,当1扫而空之,正没必要曲为之说也。

他呼吁:吾女子当揣摩其道德,委曲其学问,促进其能力,以冀终得享有其权之1日;同男子奋斗于国家主义当中,追踪于本日英德之妇女,而固非与现在不顾国家之政客议员较量其得失于1朝也。呜呼!良妻贤母,固为妇女天职之1端;而生今之世界,则殊非以良贤母为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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