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凯改革全国地方官制
在99年前的今天,1914年5月23日 (农历4月廿9),袁世凯改革全国地方官制。
1914年5月23日,地方官制由袁世凯亲身删改定稿公布实行。
地方文官采取3级制。全国22省及蒙古、西藏地方未变,惟每省划为若干道,由道辖县。省置巡按使,道置道尹,县置县知事。巡按使管辖全省民政各官及巡防警备等队,并1律由大总统任命,监督财政及司法、行政等。
各省原民政长均改成巡按使。以都督兼民政长的省分,都另外特任巡按使,实行军民分治。原来的视察使改称道尹,由中央政府简任,有呈请任免县知事之权。县知事为1具行政主座。对县知事的选用,采取考试和保荐两种办法。1时在京奔走找事者达4万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