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察院决定严查机关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活动
2004年5月11日 (农历3月廿3),最高检察院决定严查机关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法活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作工作报告
2004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今年5月到明年6月,检察机关在全国展开严肃查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法专项活动,将把查究的重点对准5类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犯法案件: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非法搜寻的案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案件;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案件;虐待被监管人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