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被分裂为东西两部分
1949年5月10日 (农历4月103),德国被分裂为东西两部份。
1949年5月10日,德国西部统治机构经西方占据国当局的同意,宣布将该地区成立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波恩为首都,并于23日正式通过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
8月中旬,举行了联邦议院的选举,9月又召开了联邦议院及联邦参议院联席会议,自由民主党人西奥多休斯当选为联邦德国首任总统。9月15日组成了以基督教民主同盟主席康拉德阿登纳为联邦总理的联邦政府。20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第1届联邦政府宣布正式成立。第二天,美英法3个占据区宣布合并。
在这1进程前后,德国的苏占区也产生了深入变化。早在1945年10月,苏联占据当局就己将其权利移交给德国东部各级地方政权机构。1946年,德国***与德国东部的社会民主党合并,正式组成德国统1社会党。统1社会党在德国东部政权机构中迅速占据了主导地位。1949年10月7月,德国人民委员会举行第9次会议,通过由统1社会党制定的《民主德国全国战线宣言》,提出德国人民争取祖国统1的纲领,要求建立统1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同日,人民委员会还通过1项决议,决定成立临时人民议院,并组织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决议拜托奥托格罗提渥组织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临时政府。几天以后,威廉皮克出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总统,苏联政府发表声明,宣布德国东部全部行政权利正式移交给德意志民主共和国。
至此,德国分裂为两个主权国家,即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德国的分裂是第2次世界大战后的重大国际事件,是雅尔培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也是苏美两个超级大国及其各自所领导的国家团体对峙的直接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