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批准兴建葛洲坝工程
在50年前的今天,1970年12月25日(农历1970年11月27日),***批准兴修葛洲坝工程。
1970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批准兴修宜昌长江葛洲坝工程。1969年10月,***在武汉听取武汉军区司令员曾思玉、政委刘丰提出的兴修3峡大坝假想时说到,在目前备战时期不宜作此想。尔后,为了解决湘西、鄂西、豫西、川东等地区3线建设和生产用电,武汉军区、水电部、长江流域计划办公室转而假想改修3峡下游宜昌的葛洲坝低坝,采取径流发电,既可避免战时轰炸使下游淹没的危险,又可争取较短时间加大航运和发电量。经过勘探、实验,1970年10月中共中央提出兴修葛洲坝工程的报告。
11月,***讨论并原则予以批准这1报告,要求多作实验和研究,写出可靠的水坝工程资料。25日,***看过《中共中央关于兴修宜昌长江葛洲坝水利枢续工程的批复》后指示:同意兴修此坝。现在文件假想是1回事。兴修进程中将要遇到1些现在想不到的困难问题,那又是1回事。那时,要准备修改设计。
1971年初,葛洲坝主体工程仓卒上马,由于重大技术问题未解决,不能不于1972年底暂停施工。1974年第4季度工程复工。1975年4月,长江流域计划办公室正式提出修改初步设计方案。直到1981年1月第1期工程基本建成,并开始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