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重新武装西德的巴黎协定生效
1955年5月5日 (农历闰3月104),战后重新武装西德的巴黎协议生效。
1955年5月5日,巴黎协议生效。
1954年8月,法国议会否定了欧洲防务团体条约后,美国积极寻求新的武装西德的途径。同年9月28日至10月3日,美英法等北京大学西洋公约成员国同联邦德国外长在伦敦开会商讨此事。随后又于10月21日至23日在巴黎开会,达成1系列协议,统称巴黎协议。其主要内容是,美英法结束对联邦德国的占据,但3***队仍驻扎在西德;接受联邦德国参加西欧同盟和北约,允许它建立50万人的军队,但不得具有原子、生物和化学武器。1955年5月5日,巴黎协议经各国批准,正式生效。苏联极力反对重新武装西德,联合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组成华沙条约组织,以对抗北京大学西洋公约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