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
在67年前的今天,1946年5月4日 (农历4月初4),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唆使》。
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土地问题的唆使》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唆使》(即54唆使),决定把抗日战争时期的减租减息政策,改成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唆使指出:根据各地的报告,山西等地的解放区有极广大的大众运动,在反奸、清算、减租、减息的斗争中,直接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大众热忱极高。在大众运动深入的地方,基本上解决了和解决着土地问题。另外一方面,1部份汉奸、豪绅、地主、恶霸逃到大城市,大骂大众运动。党内也有少数人感觉大众运动过火。因此,中共中央及时发出唆使,对相干问题做出了规定。此文件发出后,各解放区普遍展开了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运动。到1947年2月,约2/3的地方基本上解决了土地问题。
晋察冀解放区的农民热烈拥戴***的土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