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决定1995年为国际宽容年
1995年5月1日 (农历4月初2),联合国决定1995年为国际宽容年。
1995年5月1日至4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印度文化部在新德里主持召开了宽容问题的亚太地区会议。会议以宽容为主线,联系亚太地区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现状和前景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会议呼吁人们承当以下义务:尊重他人的政治、宗教信仰和社会文化价值和人们对传统风俗作适当改革的权利;反对使用暴力手段解决冲突;为终究建立1个公正的社会,实现人类和平共处而努力。会议为1995--联合国国际宽容年起草了1份终究宣言草案。这1宣言草案将提交今年的联合国大会讨论通过。将1995年定为联合国宽容年的建立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1年第26届大会提出的,并得到1992年联合国大会的认可,它被作为记念教科文组织成立50周年的1项重要活动。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出,人类的生存需要和平的环境,而和平又必须建立在人类的理智和道义的基础上。宽容年的构想,旨在提示人们相互尊重、同等相待、相互忍让、和平共处。
联大指定教科文组织为宽容年的组织领导机构,为起草这1份宣言草案,1993年4月,教科文组织在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召开了1次专家会议。同年8月22日至28日,在莫斯科举行的专家会议上,又对宣言草案进行了讨论和修改。这次教科文组织拜托印度政府负责主持的亚太地区国家会议,终究完成了宣言草案的拟订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