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签订《天津条约》
在128年前的今天,1885年4月18日 (农历3月初4),中日签订《天津条约》。
1885年4月18日,中日签订《天津会议专条》。1884年12月4日,朝鲜开化党人金玉均依照日驻朝公使竹添进1密订的计划,引日军攻入王宫,挟持国王,组织1个由开化党人担负要职的亲日政权。史称甲申事变。事变后,清兵应朝鲜之请,击败了日军和开化党,拦回被挟持的朝鲜国王。由于当光阴本的军事气力尚非清军之敌,内阁便决定暂时保持和局,先弄战备,再图大举。故于1885年2月,日本派伊藤博文为全权大使,陆军中将西乡从道为副使,出使中国,伺机威胁清政府谈判。清政府代表李鸿章采取希图偷安的让步方针,4月18日在天津与伊藤博文签订《会议专条》(又称《天津条约》或《朝鲜撤军条约》)。共3款,另附李致伊文书1件。内容:中日同时从朝鲜撤军;将来朝鲜国若有变乱重大事件,中、日两国或1国要派兵,应先互行文知照。这样,日本取得随时可以向朝鲜派兵的特权。后来日本利用此约发动了中日甲午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