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煤钢联营正式成立
1951年4月18日 (农历3月103),欧洲煤钢联营正式成立。
西欧部份国家为促进煤炭和钢铁工业1体化而成立的经济联合体。1950年法国外长舒曼提出欧洲煤钢联营计划(即舒曼计划),建议愿将本国经济中的煤钢部门管理权拜托给某1独立机构的国家成立煤钢共同市场。尔后,法、西德、意、比、荷、卢等6个西欧国家开始在此计划基础上进行谈判。1951年4月18日上述6国在巴黎签订为期50年的《欧洲煤钢联营条约》,它标志着欧洲煤钢联营正式成立。至1954年,这些国家的煤、焦炭、钢、生铁等的贸易壁垒几近完全消除。联营前后制定1系列共同规章,监督卡特尔和调剂企业合并。其中央履行机构决定价格、规定生产限额并被援权对违背条约、规章的企业进行处罚。欧洲煤钢联营使欧洲煤钢联营计划得以实现,以后又发展为欧洲经济共同体。1967年,其部长理事会和委员会与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对应机构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