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宣布实施“自由经济政策”
1984年3月13日 (农历2月101),台湾宣布实行“自由经济政策”。
1984年3月13日,台湾当局经济部部长赵耀东日前在立法院会上宣布实行局部、计划性自由经济政策。主要内容是:1.逐渐减除限制进口的保护,开放外国人来台投资设厂;2.取消现行自制率审查究法,改以关税手段到达一样目的;3.放宽侨、外资制造业兼营出口业务的限制,对兼营出口采取选择性开放措施。
全部政策预定在5年内逐渐免除退税制,改成实行自由竞争,其总偏向是开放市场,活跃经济,根本意图是引进竞争,刺激内部经济,以到达产品升级换代的目的。实行这1政策,对某些幼稚工业仍加适当保护,并不是放任自由,因此又称加限制的自由经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