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批准确定1949年4月23日为人民海军成立日
1989年3月11日 (农历2月初4),中央军委批准肯定1949年4月23日为人民海军成立日。
1949年3月24日,中国人民***军事委员会主席***和***总司令朱德热烈庆祝重庆号巡洋舰官兵起义,指出中国人民必须建设自己强大的国防,除陆军,还必须建立自己的空军和海军。1949年4月4日,人民解放军第3野战军副司令员粟裕、顾问长张震奉中央军委命令,到达江苏省泰县白马庙乡,建立渡江战役指挥部,接受***起义投诚舰艇,组建1支保卫沿海沿江的海军部队。1949年4月23日,华东军区海军领导机构在白马庙乡成立,张爱萍任司令员兼政委,人民海军从此诞生。
1950年4月14日,海军领导机关在北京成立,这是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和指挥的海军部队最高领导机关,肖劲光任司令员,刘道生任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同年任命王宏坤为副司令员,罗舜初为顾问长,后相继组建了东海舰队、南海舰队和北海舰队。1953年2月,***主席视察海军舰艇部队,为5艘舰艇写下了5张一样的题辞:为了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犯,我们1定要建立强大的海军!。
1989年3月,中央军委批准肯定1949年4月23日为人民海军成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