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他人名义走私“洋垃圾”威廉·平·陈受制裁
1997年1月13日 (农历尾月初5),假冒他人名义走私“洋垃圾”威廉·平·陈受制裁。
1997年1月13日,美国人违背我国法律法规,以营利为目的,假冒他人名义向我国走私洋垃圾1案,经上海市第1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1审判决,以走私罪判处威廉平陈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并依法对其附加驱逐出境。
威廉平陈(WILLIAMPINGCHEN),又名比尔陈(BILLCHEN),中文名陈平1,男,今年56岁,原系中美合资上海统1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威廉平陈疏忽上海市环保部门的正告和公司中方人员的反对,于1995年7月至12月期间,以营利为目的,采取假冒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安徽公司和浙江省畜产进出口公司的名义,把我国制止进口的废物谎称为废纸、混合纸,前后5次通过海运,将装有238吨污染环境的生活垃圾和少许医用废物的16只集装箱,从美国运抵上海市吴淞港和外高桥港区。后被上海市环保局和上海海关查获。经上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检验,上述洋垃圾中含有大量污染环境的生活垃圾和少许医用废物,属我国制止进口的废物。
上海市第1中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12月2日对威廉平陈走私洋垃圾1案进行了公然开庭审理。威廉平陈拜托两名律师为其出庭辩解。美国驻上海领事馆派员旁听了庭审。威廉平陈对其犯法事实供认不讳。法庭经审理认定,威廉平陈以营利为目的,冒用他人作为收货人,谎称货物名称,未经我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违背海关法规,回避海关监管,非法从美国进口我国制止进口的废物238吨,严重危害了我国的环境,要挟人民身体健康,其行动已构成走私罪,依法应予惩办。依照《***刑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以走私罪判处威廉平陈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并对其附加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