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西德关系的基础条约签订
在48年前的今天,1972年12月21日(农历1972年11月16日),关于东西德关系的基础条约签订。
1969年勃兰特任西德总理后,实行新东方政策,承认战后欧洲现状并积极改良同苏联东欧的关系,同时着手解决西德和东德的关系问题。1972年是日,西德和东德的代表在波恩签订关于两国关系的基础条约。两国政府彼此承认是主权国家,宣布愿意在同等的基础上发展正常的睦邻关系;规定双方通过和平手段解决争端,放弃用武力相要挟或使用武力;双方1致同意在波恩和东柏林设立常驻代表处;彼此发展经济、科技、交通、邮电等方面的合作。虽然双方政府在全德问题上持不同立场,但协议的签订大大改良了东、西德的关系。1973年9月,两个德国同时加入联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