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集团首犯段氏四兄弟被处决
1992年11月25日 (农历冬月初2),流氓团体首犯段氏4兄弟被处决。
1992年11月25日,横行1方、无恶不作的段氏流氓团体重要份子段洪宝、段洪财、段洪喜、段洪友同胞4兄弟,和另两名流氓团体主犯在辽宁省营口市被依法处决。同案的其他19名罪犯被分别判处无期或有期徒刑。段氏4兄弟系辽宁省盖县芦屯镇农民。最近几年来,他们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经济利益为牵连,构成了1个流氓团体。他们鸠合1些人聚众斗殴,横行乡里,强奸妇女,设赌抽红,无恶不作,气势猖狂。仅兄弟4人在犯法活动中非法掠夺的财物就达95万余元。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审中认定段氏流氓团体共犯有75起罪行,决定依法予以从重从快打击。据悉,有关方面对牵扯进段氏流氓团体的个别国家工作人员也在抓紧查处,以重办那些徇私枉法、助纣为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