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愿意把关系三原则扩大为四原则
1983年11月25日 (农历10月廿1),中日同意把关系3原则扩大为4原则。
1983年11月25日,中日两国政府1致同意把中日关系3原则扩大为4原则,这4项原则是:和平友好,同等互利,相互信赖,长时间稳定。双方还决定建立中日友好21世纪委员会。
这是中日两国外长上午在外务省举行会谈后,由随同胡耀邦***访日的中国外交部新闻司司长齐怀远向记者宣布的。
据介绍,吴学谦外长在会谈中说,1982年赵紫阳总理访问日本时提出了中日关系3原则。中曾根首相11月24日在同胡耀邦会谈时建议,在3原则的基础上再增加1句:相互信赖。胡耀邦***赞同这个意见。这是双方首脑1致同意的。11月25日,需要两国外长确认1下,今后中日两国关系的原则是:和平友好,同等互利,相互信赖,长时间稳定。对此,安倍外相表示完全同意。
在会谈时,吴学谦说,两位领导人在会谈中1致同意建立中曾根首相提出的日中友好21世纪委员会,这也是我们完全同意的。安倍外相说,双方确认了日中关系4原则,并且为此而建立日中友好21世纪委员会,对此我们感到很高兴。
安倍说,胡耀邦***建议,日中友好21世纪委员会应包括老、中、青的代表;日本方面认为应当包括学者和政界、经济界的代表。对此,吴学谦表示完全同意,并强调要有青年代表参加。他说,这是由于21世纪属于现在的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