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经济员资格考试制
1991年11月24日 (农历10月109),我国实行经济员资历考试制。
1991年11月24日,全国有119万人分别在4600个考场同时参加了由人事部举行的首次经济员资历全国统考,标志着我国经济员资历考试制度的开始。
这次考试分为工业、农业、物质、交通、商业、金融、外经贸和劳动8个专业。
人事部副部长程连昌当天上午在北京考区观察和询问了考试情况后指出,建立专业技术资历考试制度,是为了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引进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机制,克服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评审标准弹性大等弊端,不拘1格提拔人材,较好地解决中、低级专业技术人材的评价问题。
人事部当时作出的《经济员资历考试暂行规定》指出,取得经济员资历,必须参加国家统1组织的考试并成绩合格。经济员资历考试每一年举行1次,考试日期定于每一年10月份的最后1个星期日。取得经济员资历的人员,表明其已具有经济员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但资历不与工资待遇挂钩。单位行政领导在岗位需要时,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可从取得经济员资历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经济员职务。企事业单位正规院校经济专业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其经济员资历。今后不再进行经济员任职资历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