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府不承认《俄蒙协约》
在101年前的今天,1912年11月7日 (农历9月廿9),北京政府不承认《俄蒙协约》。
1912年11月7日,《俄蒙协约》签订之事引发全国舆论大哗,各地1致指责袁政府应付无方,坚主不予承认。孙中山分电袁世凯和参议院,说此事关系民国存亡,须坚决否认。各地纷纭成立救蒙会、抵制团等,抵制俄货,不为俄人服务,并索兑俄币,以致华俄道胜银行纸币不能流通市面。
北京政府令驻俄公使刘镜人声明:蒙古为中国领土,现虽地方不靖,万无与各外国订立条约之资历,兹特正式声明,不管贵国与蒙古订立何种条款,中国政府概不承认。
第二天,俄公使访外交总长梁如浩,宣称俄国政府与之订立条约,惟措词甚慎,始终并未提及蒙古脱离中国之语。又强调订约目的是中国在外蒙不殖民,不驻兵,不派官是也。梁答:***继承前清之权利,外蒙古仍为中国之1部份,不能擅与外国订约,外蒙之事,全属内政问题。中国自有相当之办法,决不受第3者干涉。继而,梁如浩在舆论压力下辞职,陆徵祥继任外交部长,并开始与俄驻华公使库朋斯基会谈外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