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政治家、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出生
在433年前的今天,1588年4月5日(农历1588年3月11日),英国政治家、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诞生。
托马斯霍布斯(1588年4月5日1679年12月4日),英国著名政治哲学家,被认为是自由主义的奠基人之1,其著述很多,最负盛名的代表作是1651年的《利维坦》 。 霍布斯还有许多政治哲学和其他主题的著作。他认为人性是偏向于自利性的合作。他与弗兰西斯培根及笛卡儿同时期,曾写作回应笛卡儿的《寻思录》。 《利维坦》 《利维坦》1书写于英国内战进行之时。在这书中霍布斯陈说他对社会基础与政府合法性的看法。在人类的自然状态下,有1些人可能比他人更强健或更聪明,但没有1个会强健到或聪明到不怕在暴力下死亡。当遭到死亡要挟时,在自然状态下的人必定会尽1切所能来保护他自己。
霍布斯认为保护自己免于暴力死亡就是人类最高的必要,而权利就是来自于必要。 在自然状态下,每一个人都需要世界上的每样东西,也就有对每样东西的权利。但世界上的东西都是不足的,所以就有1延续的,基于权利的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人生在自然状态下是孤独、贫困、讨厌、粗鲁又矮小的(xiii)。 但战争其实不是对人最有益的。霍布斯认为人因著自利和对物资的欲求会想要结束战争--令人偏向于和平的热情实际上是怕死,和对舒适生活之必要东西的欲求和殷勤获得这些东西的盼望(xiii, 14)。 霍布斯认为社会要和平就必须要有社会契约。社会是1群人在1个威权之下,而每一个个人将刚恰好的自然权利交付给这威权,让它来保持内部和平和进行外部防御。
这个主权,不管是君主制、贵族制或民主制(霍布斯较中意君主制),都必须是1个利维坦,1个绝对的威权。 对霍布斯而言,法律就是要确保契约的履行。利维坦国家在避免人对人的攻击和保持国家的统合方面是有没有限威权的。至于其他方面,国家是完全不管的。只要1个人不去伤害他人,国家主权是不会去干涉他的。(不过,在国家主权之上并没有任何更高的权利可以避免国家破坏这规则。)国家主权也要保持内部的同等。 总之,霍布斯的政治原则是不要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