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合作委员会组成
在32年前的今天,1989年2月16日(农历1989年1月11日),阿拉伯合作委员会组成。
1989年2月16日,埃及、约旦、伊拉克、阿拉伯也门4国首脑在伊拉克首都巴格达签署协议,宣布阿拉伯合作委员会成立。该协议共有17条款。协议规定,该委员会坚持《阿拉伯同盟宪章》和《阿拉伯共同防御条约》,坚持同阿盟下属的组织和机构进行经济合作;规定该委员会的主旨是,根据情况、潜力和经验,特别是在经济、财政、海关、工业、农业、贸易、资金的转移和使用,运输、交通、通讯、教育、文化和科研诸方面实现成员国之间最高水平的调和、合作、1体化和联合并提高这类水平。交换社会、保健和旅游事务和劳工、迁移和定居方面的经验。该委员会向每一个希望加入的阿拉伯国家敞开大门。合作委员会的秘书处设在安曼。阿拉伯合作委员会成立的外部缘由是当时国际情势出现的和缓趋势,和世界经济的团体化发展方向。
从阿拉伯方面看,阿拉伯国家同盟成立410多年来获得了重要成绩,但也有某些主旨还没有实现。为此,1些阿拉伯国家从所在地区的情况动身,成立区域性组织,以实现它们的欲望,这是阿拉伯合作委员会成立的内部缘由之1。内部缘由之2是埃及、约旦、伊拉克和阿拉伯也门组成1个经济团体具有1定的基础和条件。埃及是中东头等大国。1984年约旦在阿拉伯国家中率先与埃及恢复外交关系,两国在经济上密切合作,领导人互访频繁。也门与埃及有着传统的交往。1964年7月也、埃签署了《统1调和协议》,规定两国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统1政策和统1行动。埃及、约旦、伊拉克、也门已成立多种双边合作委员会,还签署过互惠经贸协议。另外,4国在劳力、金融、技术等方面具有互补性,经济上互有需求。除此以外,海湾合作委员会的成功经验和马格里布5国当时酝酿成立同盟对阿拉伯合作委员会的成立起了1定的催化作用。在上述情况下,阿拉伯合作委员会应运而生。
阿拉伯合作委员会的成立引发了阿拉伯国家的广泛关注。1989年4月,阿拉伯合作委员会成员国已决定建立1个特别经济和法律委员会来调和4国经济合作和处理相互关系中的法律方面问题。
在阿拉伯合作委员会成立早期,主要是继续履行双边协议,然后逐渐把双边关系扩大到多边,再逐渐创造条件在将来成立阿拉伯经济共同体。无疑,该委员会的成立对这4国和阿拉伯世界的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