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颂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在41年前的今天,1980年2月12日(农历1979年12月26日),国务院颂布《***学位条例》。
中国首批18位博士学位取得者在接受博士学位证书
1976年,教育部和国务院科技干部局联合组织的学位小组,拟订了《***学位条例(草案)》,经审议修改,1980年2月初由人大常委会第103次会议讨论通过。1980年2月12日,国务院颂布《***学位条例》,条例规定中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3级,1981年1月1日正式实行。1983年2月27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在***联合召开我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与大会,徐文耀、马中骇、谢惠民等18位英才取得博士学位,成为我国自己培养的第1批博士。 1983年10月19日,我国首次培养出了第1批文科博士。至此,我国的学位制度全面趋于完善、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