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觉首例寨卡病毒感染病例
2016年2月9日(农历2016年1月2日),我国发现第1例输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
资料图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年2月9日通报,我国确诊1例输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
据通报,这例患者,男性,34岁,江西省赣州市赣县人,为广东省东莞市某公司工作人员,病发前有委内瑞拉旅行史。患者于1月28日在委内瑞拉出现发热伴头晕、头痛症状,曾在当地医院接受门诊医治,后于2月2日从委内瑞拉动身,途经我国香港特区、广东省深圳市,于5日抵达江西省赣州市赣县,6日收入赣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接受隔离医治。9日,国家卫计委组织的专家组根据患者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患者标本复核检测结果,确诊该病例为我国首例输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
目前,患者仍在赣县人民医院接受隔离医治,体温正常、皮疹减退,病情已明显好转。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江西省卫生计生部门分别组织专家对输入病例带来的传播风险进行了评估。专家们认为,寨卡病毒病属于蚊媒传播疾病,主要是通过伊蚊叮咬感染;江西省不属于伊蚊主要散布地区,目前正值冬末春初,还没有发现蚊媒活动,广东省近期气温较低,还没有进入伊蚊活跃期。因此,此次输入病例引发传播并进1步分散的风险极低。
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正指点江西、广东等省分卫生计生委依照相干诊疗方案和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严防疫情传播分散。
该病例有关情况已及时向世界卫生组织、我国香港特区等通报。
专家提示,公众如近期到寨卡病毒疫情产生国家和地区旅行,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1旦出现发热、皮疹、肌肉关节疼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救治,并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相干旅行史。
寨卡病毒感染病沾染源
卫计委公布的寨卡病毒病诊疗方案诊疗方案指出,带病毒的伊蚊叮咬是寨卡病毒病最主要的传播途径。传播媒介主要为埃及伊蚊,白纹伊蚊、非洲伊蚊和黄头伊蚊也可能传播该病毒。亦可通过母婴传播,包括宫内感染和分娩时感染。
根据监测,我国有与传播寨卡病毒有关的伊蚊种类主要为埃及伊蚊和白纹伊蚊,其中埃及伊蚊主要散布于海南省、广东省雷州半岛和云南省的西双版纳州、德宏州、临沧市等地区;白纹伊蚊则广泛散布于我国河北、山西、陕西以南广大区域。
寨卡病毒病的潜伏期目前尚不清楚,现有资料显示为3至12天。人感染寨卡病毒后,仅20%出现症状,且症状较轻,主要表现为发热、皮疹,并可伴随非化脓性结膜炎、肌肉和关节痛、全身乏力和头痛,少数患者可出现腹痛、恶心、腹泻、黏膜溃疡、皮肤瘙痒等。症状延续2至7天减缓,预后良好,重症与死亡病例罕见。
小儿感染病例还可出现神经系统、眼部和听力等改变。孕妇感染寨卡病毒可能致使新生儿小头畸形乃至胎儿死亡。
国家卫计委要求,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特别是与疫情产生地有人员来往的口岸地区卫生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寨卡病毒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准备工作,加强与口岸卫生检疫、交通等部门的沟通与联动,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障人民大众生命安全。广东、海南、云南等重点省分要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有效展开灭蚊工作,下降蚊媒疾病传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