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联盟成立
在101年前的今天,1920年1月10日(农历1919年11月20日),国际同盟成立。
国际同盟是第1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成立的1个国际组织
在第1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的1些资产阶级和平团体积极主张建立1个调解国际纠纷的机构。1920年1月10日,国际同盟宣布正式成立。凡是在大战中对德奥团体宣战的国家和新的国家都是国际同盟的开创会员国。这样,国联共有44个会员国,后来逐步增加到63个国家,总部设在日内瓦。中国于1920年6月29日加入国际同盟。
国际同盟的主要机构有大会、理事会、秘书处,并附设国际法庭、国际劳工局等。其中最主要机构是理事会。《盟约》规定,美、英、法、意、日5国为常任理事国,另外还有4个非常任理事国。
国际同盟虽然是各国为避免武装冲突、加强普遍和平与安全而建立国际机构的第1次尝试,但在实践中并没有起到保护和平的作用。《盟约》规定将德国殖民地交由英法日等国实行殖民统治,它的作用只是帮助帝国主义重新划分权势范围,巩固了战后帝国主义体系。
第2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随着帝国主义之间矛盾的发展和激化,国际同盟不可避免地走向破产的地步。1946年4月,国联宣布解散,财产和档案全部移交给联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