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华侨巨商张振勋因捐巨款办实业而受爵
在109年前的今天,1904年10月26日 (农历九月十八),南洋华侨巨商张振勋因捐巨款办实业而受爵。
张振勋
1904年10月26日,南洋华侨巨商张振勋因捐巨款办实业受到清廷封赏和重任。张振勋,1841年12月21日生,广东大埔县人,早年飘流海外。14岁到达荷属巴达维亚,充当杂工,稍有积蓄,即租地经营垦植椰子、橡胶,后又投资锡矿和航运、银行等业,取得了卓著成效。张氏对于振兴祖国工业也投了不少资本。除办佛山机器制造厂、广州机器织布厂以及玻璃、盐务、银矿等之外,1895年在烟台创办,该厂所产酒品享誉中外。1903年张振勋捐资20万两兴办路矿学堂,清廷赐以侍郎,衔为三品京堂候补。次年10月,张振勋上书,陈述振兴商务12条款,建议清政府采取招商的办法承办农工路矿,提倡抵制洋货,以商战的办法收回失去的利权等。在朝野中引起很大的反响。清廷表示要采纳他的建议,并赏给他头品顶戴,补授太仆寺正卿;任命为商部考察外埠商务大臣兼督办闽广农工路事宜。张振勋受爵回到南洋后,在槟榔屿复捐资8万元创办中华学校,并在南洋筹设华侨总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