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成为“南极条约”协商国
1985年10月7日 (农历八月廿三),中国成为“南极条约”协商国。
1985年10月7日,“南极条约”协商国在这里举行的特别会议上,一致同意接纳中国和乌拉圭为该条约协商成员国。由许光建率领的中国代表团出席了在这里开幕的为期两周的第十三届“南极条约”协商会议。这次会议将主要讨论在保护环境的同时,开发该地区主要是石油的未被开采的资源等问题。
根据1959年12月1日在美国华盛顿签订的“南极条约”有关条款,该条约的非创始国如果积极开展对南极的科学考察,都可以加入该条约,并参加协商会议。
自1980年以来,中国派出许多勘察团对南极地区进行了大量的科学考察。1983年6月,中国加入了“南极条约”。1984年年底,中国考察团在南极进行科学研究,并在那里正式建立了一个南极科学考察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