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澄清一飞蛾引发的历史错案
1994年10月5日 (农历九月初一),我国澄清一飞蛾引发的历史错案。
苹果蠹蛾成虫
1925年在北京发现一只疑问颇多的苹果蠹蛾,国际有关机构据此于1951年开始圈定我国东部为苹果蠹蛾疫区,从而引发了一桩长达40多年的错案。苹果蠹蛾是一种长近一厘米的灰色小蛾子,因它的幼虫严重蛀食苹果、梨、桃、核桃等,被许多国家列为植物检疫危险性害虫。为查明真相,让科学作答,近年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立项,由北京农业大学、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农业部植物检疫实验所牵头,联合国内13个单位,使用国际上公认的苹果蠹蛾性诱剂,对山东、辽宁、河北、北京、河南和甘肃地区的82个县实施大面积诱集监测,以及对15163棵果树的具体普查,结果证实我国东部地区无苹果蠹蛾发生。我国研究人员的这项重大成果,已得到国际学术界有关专家的支持和认可。
苹果蠹蛾毛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