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召开会议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
1980年9月14日 (农历八月初六),中共中央召开会议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
中共中央印发的这次会议的纪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
1980年9月14日,中共中央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会议,着重强调加强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会议系统地总结了党在农业经济上的经验教训,清理左的错误。会议提出:一、集体经济是我国农业向现代化前进不可动摇的基础。二、生产责任制分为两类,一是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二是包工包产,联产计酬。三、农业生产管理要有更大的适应性和更多的灵活性。四、逐步推广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五、包产到户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六、充分发挥手工业者、小商小贩和各行各业能手的专长。也可个体经营。
9月2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这次座谈会的纪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纪要提出,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地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业生产得到比较迅速的恢复和发展,农民增加了收入,农村的形势越来越好;集体经济是我国农业向现代化迈进不可动摇的基础,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社队,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各种不同形式,不可拘泥于一种模式,搞一刀切;在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实行包产到户,是联系群众,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的一种必要的措施,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没有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