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清理“三角债”工作会议召开
1991年8月31日 (农历七月廿二),全国清算“三角债”工作会议召开。
1991年8月31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清算三角债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有:一、三角债已成为国民经济正常运转的严重障碍,从根本上解决三角债问题已势在必行。国务院决定把清算三角债作为弄活国营大中型企业,治理经济秩序的突破口来抓。各地政府的主要领导亲身过问清算工作,把它纳入议事日程:克服毛病思想,抓紧时间,用3年的时间把这件事情办好。二、会议规定了这次清算三角债工作的指点思想、主要任务、主要做法、清算的重点对象,并规定这次纳入清算的三角债产生时间界限,截止到1991年6月30日。三、会议交换了东北地区清欠试点经验和防欠措施,结合各地区、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对清欠和防欠制定了更加具体和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并对下一步的清欠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