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月24日(农历2000年1月20日),陈海燕、李世平并吞国有资产1案作出1审判决。2000年2月24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湘潭电线电缆团体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陈海燕1伙大量转移、并吞国有资产1案作出1审判决:主犯陈海燕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毕生,并处没收财产..

免责声明:平台发布的所有信息,仅提供广大网友学习交流,如需投稿请点击下方相关连接,如有侵权或疑问请发布站内信告诉我们,我们会竭尽全力为您服务。

免费发布历史文章

导航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