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村宁次提出“三光”政策
在72年前的今天,1941年7月10日 (农历6月106),冈村宁次提出“3光”政策。
1941年7月10日,冈村宁次提升为大将,任华北方面军司令,指挥日军对***领导的抗日根据地进行蚕食和扫荡,推行残暴的烧光、杀光、抢光的3光政策,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灾害。1944年春率部参加买通大陆交通线的作战,8月任第6方面军司令,率部攻占桂林、柳州。11月任日本侵华派遣军总司令。
1945年日本投降后,率侵华日军向中国政府投降,于9月9日在南京签署投降书。1949年1月26日,***政府军事法庭在上海宣判日本侵华战犯冈村宁次和其余260名日本侵华战争罪犯无罪,并拟于31日将他们遣返日本。***政府的行动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尊严。1月28日,中共要求***重新逮捕日本侵华罪魁冈村宁次,***方面加以谢绝。2月5日,***发表《关于和平条件必须包括惩办日本战犯和***战犯的声明》,指出,这两类战犯问题都得谈判,这两类战犯都得惩办。
冈村宁次无罪释放后被中国***政府委任为中国战区日本官兵善后工作总联系部长,协助组织日军和日侨遣返事宜。后被***政府聘为军事顾问。1949年1月回国。1950年被台湾当局聘为 军事实践研究院高级教官。1955年起任日本归***人组织战友同盟副会长、乡友会会长。死于东京。著有《冈村宁次回想录》。